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及《琼台师范学院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实施办法》(琼台〔2021〕147号)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0月10日,我校有蒋畅等4名2025级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其中因入伍保留2名、因病保留1名、因创业保留1名)。经学校2025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同意蒋畅等4名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期:2025年10月17日-10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65897455
联系邮箱:zhaosheng@qtnu.edu.cn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25 年 10 月 17 日
附件:琼台师范学院2025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