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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琼台师范学院2025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5-03-18 09:59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5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我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资格审核

    (一)审核要求

    1.符合2025年海南省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名条件。

    2.符合我校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专业的报名条件。

    (二)审核内容

    已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海南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填报我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志愿的考生,必须于325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24: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qtsfzsb@163.com。(注:材料原件请于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当天提交)

     

     

    材料内容

    材料形式

    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

    电子扫描件

    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电子扫描件

    本人一寸标准相片

    电子版

    入伍批准书

    电子扫描件

    退出现役证

    电子扫描件

    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校生证明)

    电子扫描件

    在校和服役期间表现的相关佐证材料

    电子扫描件

    扫描件要求扫描为清晰、彩色的PDF文件,以上材料统一打包,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专业+姓名”命名。

    考生需按要求提供全部相关材料,如材料不齐全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取消其录取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生录取全过程。

    二、综合评价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免于参加海南省专升本文化课考试,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我校将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在校及服役期间表现情况,做出综合评价成绩。

    (一)综合评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330日(如有变动,以我校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上午09:00-1130。

    地点: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

    (二)综合评价分测算(满分100分)

    综合评价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80%+服役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表现分

        1.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主要是考查考生的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满分100分,按80%计入综合评价分),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琼台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具体考查安排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服役期间表现分:部队服役期间获得奖励(最高10分)。

    1)获得集体一等功或个人二等功以上加10分;

    2)获得集体二等功或个人三等功的加8分;

    3)获得集体三等功或军队个人优秀人才奖的加6分;

    4)获得团级以上嘉奖或被评为优秀士兵(士官)的加5分。

    注:以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发出的荣誉称号文件、荣誉证书、立功受奖通知书和立功喜报为加分依据,同一称号荣誉,按级别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不同称号荣誉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在校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获得各类荣誉。(最高10分)

    1)国家级“五四”青年奖章个人、国家级大学生年度人物加10分。

    2)国家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加8分。

    3)国家奖学金、省级“五四”青年奖章个人、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加6分。

    4)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向上向善好青年”“自强之星”加4分。

    5)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干加2分。

    6)拥有运动员等级加分:国家健将级8分,一级6分,二级3分。

    同一称号荣誉,按级别最高项计分,不重复加分;不同称号荣誉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三、录取

    (一)以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预录取,综合评价分相同的依次参考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分、服役期间表现分、在校期间表现分排序录取。

    (二)被预录取的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的身份证、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海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专升本”身份认证表》、高职专科学籍档案等材料到我校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审核方式和时间由我校另行通知。经我校审核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准予正式录取,并报海南省考试局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专升本免试政策。

    四、新生入学及其他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学籍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专项学生)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同专业班级组织教学,并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

    六、毕业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琼台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琼台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5897455  QQ:372652719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府城中山路8号(府城校区)

     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桂林洋校区)

    网址:www.qtnu.edu.cn

     

    附件:琼台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

     

    琼台师范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

    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学前教育专业

     

    一、考查内容主要考查考生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形体素质、语言素质、音乐素质三项(满分100分)。

    二、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考查项目形体素质40分)、语言素质30分)、音乐素质30分)。

    (一)形体素质40分)

    测试内容:

    1.身形匀称,外在形象、听力、视力等感官均符合专业学习的基本条件。(20分)

    2.做一节广播体操或一段舞蹈(自选)。(20分)

    要求:行为举止自然大方,精神风貌好,形象气质佳;身体灵活,动作协调,具有胜任舞蹈、形体及体育等课程学习的基本条件。

    (二)语言素质(30分)

    测试内容:自我介绍

    包括性格特点、特长爱好、获得奖励等(不得泄露姓名、毕业学校等信息)。

    要求:普通话标准,音量适中,咬字吐词清晰,表达流畅,思维清晰,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胜任教师口语、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等课程学习的基本条件。

    (三)音乐素质(30分)

    测试内容:儿童歌曲演唱

    自选一首儿童歌曲进行演唱(可自行伴奏)。

    要求:能完整地演唱,咬字清晰,音色、音准及节奏较好,有一定的表现力,动作与演唱和谐,充分表达歌曲的内容及音乐形象,具有胜任音乐及键盘等课程学习的基本条件。

    三、 评分标准

    项目

    内容评价标准

    评分等级

    备注

    A

    B

    C

    形体素质

    仪容举止:仪容端庄大方,行为举止文明得体。

    8-10

    5-7

    0-4

    40分

    形象气质:形象气质好,精神风貌良好。

    8-10

    5-7

    0-4

    广播操或舞蹈:动作有力度、协调和连贯,情绪饱满,充满活力。

    8-10

    5-7

    0-4

    广播操或舞蹈:身体柔韧性与灵活性好,具有较好平衡力,表现力强。

    8-10

    5-7

    0-4

    语言素质

    语音面貌:语音标准,音节清楚。

    5-6

    3-4

    0-3

    30分

    口齿谈吐:发音字正腔圆。

    5-6

    3-4

    0-2

    思维逻辑:条理清楚,逻辑清晰。

    5-6

    3-4

    0-2

    音量大小:音量大小适中,能根据内容适当调节,自然贴切。

    5-6

    3-4

    0-2

    表达技巧(语速、语调等):具有高低升降、轻重缓急的变化,语言具有感染力。

    5-6

    3-4

    0-2

    音乐素质

    音色、音准好;节奏准确;吐字清晰。

    8-10

    5-7

    0-4

    30分

    能根据儿歌内容编排动作;动作与演唱和谐。

    8-10

    5-7

    0-4

    音乐表达准确、有感染力。

    8-10

    5-7

    0-4

     

     

     

      

     

    工艺美术专业

     

    一、考查内容工艺美术的技艺表现能力、创意表现能力以及艺术审美能力(满分100分)。

    二、考查时间120分钟。

    三、工艺美术手绘考查项目

    工艺美术手绘表现、工艺美术方案设计二选一(随机抽取)。

    (一)工艺美术手绘表现

    根据提供的工艺美术品造型图片,以手绘效果图的形式表现工艺美术品造型。工艺美术品效果图着色颜料主要为彩铅或马克笔,局部可采用色粉颜料或水彩颜料;效果图中工艺美术品的色彩、材质或图案应与提供的工艺美术品造型图片保持一致;效果图画于试卷的正面。

    (二)工艺美术方案设计

    根据给出的主题设计一组(套)具有主题特色的工艺美术作品。表现手法可运用马克笔、色粉、水粉、彩铅等,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体现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表现出工艺美术品的结构与功能、尺寸、材质、色彩等设计内容。作品以给出的材料为主材。要求作品结构清晰、构图美观协调、富有较强的艺术感,并把工艺品的材质、工艺、陈设方式等在设计说明中注明。

    、评分标准

    (一)工艺美术手绘表现评分表

    评价内容

    配分

    考查点

    备注

    工艺美术手绘表现(100分)

    手绘效果图

    工艺美术品造型

    20分

    造型比例准确,整体协调;并能很好地展现工艺美术品的亮点。

     

    细节造型

    20分

    细节造型及比例与提供的工艺美术品图片吻合。

     

    造型色彩

    15

    色彩与提供的造型图片色彩基本一致。

     

    材质

    15分

    工艺美术品材质表现与图片质感相似。

     

    线条

    15分

    线条流畅,肯定;造型图轮廓线与内部结构线区分明显,结构线迹、造型线迹、细节等表达清晰。

     

    排版

    画面构图

    10

    构图美观,版式新颖。

     

    卷面

    5分

    卷面整洁、干净。

     

     

     

    (二)工艺美术方案设计评分标准

    评价内容

    配分

    考查点

    备注

    工艺美术方案设计100分)

    作品表现

    创意构思

    20分

    构思新颖;主题鲜明。

     

     

    表现技能

    20分

    手绘技法应用娴熟,造型准确

     

    画面效果

    40分

    画面视觉效果鲜明;刻画生动具体;层次丰富。

     

    作品完整

    10分

    画面整体刻画深入完整。

     

    排版

     

    画面构图

    5

    构图美观,版式新颖。

     

    卷面

    5

    卷面整洁、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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