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2011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测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保证师范生生源质量,根据专业培养的有关要求,凡报考我校的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经过专业测试合格方可¼取。我校为做好本次专业术科测试工作,专门成立术科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详细的专业术科测试方案和工作实施方案,并从相关教学系优中选优遴选评委,严格把关,确保测试工作公正、公平、公开。5月2至3日,我校分别在琼台师专府城校区、东方中学和陵水中学三个考点对报名的考生进行了严格测试,现将测试的成绩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1年5月12—14日止,如有异议,请及时以电话或邮件向我校反映,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我校将把合格考生名单上报省中招办备案,做为上述专业¼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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