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琼教职成【2014】22号文)及《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和高职本科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琼教职成【2014】26号文)文件的通知,我校与海南师范大学共同申办的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两个办学项目已正式获得批准,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下表:
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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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校 |
本科学校 |
专业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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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海南师范大学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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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校 |
本科学校 |
高职专业 |
本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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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海南师范大学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
50 |
备注:面向海南考生,在当年专科¼取最低控制线上¼取。前三年在我校就读,后二年在海南师范大学就读,颁发海南师范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学λ证。欲就读的同学请填报我校高职(专科)批文理科类的该专业志愿。